广东通航律师事务所
GUANGDONG GENERAL NAVIGATION LAW FIRM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刑事辩护教授讲坛、专家教授法治讲坛组委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通航与低空经济政策法规联合研究单位

精确搜索:
搜索内容:
取消
重置

当事人应当在多长时间内提起行政诉讼?

2025-12-30 来源:广东通航律师事务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下列时间内提起行政诉讼。否则,将丧失行政诉讼胜诉权: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出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温馨提示

一、本裁判文书库公布的裁判文书由相关法院录入和审核,并依据法律与审判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容有异议的,可向公布法院书面申请更正或者下镜。

二、本裁判文书库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内容以正式文本为准。非法使用裁判文书库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裁判文书库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裁判文书库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四、未经允许,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本裁判文书库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

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相关法院依法定程序撤回在本网站公开的裁判文书的,其余网站有义务免费及时撤回相应文书。

法律声明

一、本网站发布的信息均由本律所录入和审核,并依法予以公开。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容有异议的,可向本律所书面申请更正或者下镜。

二、本网站发布的信息仅供学习和研究之用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网站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三、本网站发布的信息不作为任何人作出任何决策的依据。有关当事人以本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作出的任何决策所造成的任何后果,概由有关当事人自行承担,与本律所无关。

四、本网站发布的有关于律师服务指南或律师业务操作指引,仅仅是对本律所及律师执业活动的参考和提示,不能以此作为本律所及律师应向客户履行服务义务的依据,亦不能以此作为判定本律所及律师执业是否尽职合规的依据,更不能作为追究本律所及律师责任的依据。

五、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建立本网站发布的信息的全部镜像或局部镜像。

六、本网站索引的相关信息或法律文书被依法撤回的,本网站将及时撤回相应信息或文书。

服务指引
业务联系
我要服务